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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2009/06/15~|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br|~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各方面认识不尽一致,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界限不够明确,加之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滞后等原因,政府非税收入还存在管理不够规范、运行效率偏低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br|~ 一、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br|~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私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br|~ 二、分类规范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br|~ 政府非税收入应当在依法筹集的基础上,努力挖掘收入潜力,实行分类规范管理。 ~|br|~ (一)从严审批管理收费基金,合理控制收费基金规模。一是严格把好收费单伞审批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规定执行,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其中,审批行政许可收费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一律不得批准收费。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统一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报国务院审批。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越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禁止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变相批准征收政府性基金,严禁未经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者将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审批,不得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二是继续清理整顿收费基金。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合理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模。三是规范收费基金征收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未经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政府性基金。~|br|~ (二)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流失。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要依法推行国有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防止收入流失。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br|~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广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要尽快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督促有关机构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国有资产收入流失。要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效管理方式,通过进行社会招标和公开拍卖,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经营,盘活城市现有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招标、拍卖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增加政府非税收入。~|br|~ (三)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应当严格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管理方式,防止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流失。要逐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br|~ (四)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彩票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彩票机构扩大彩票发行规模,筹集更多的彩票公益金。要切实规范彩票发行和销售方式,加强彩票机构财务收支管理,监督彩票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彩票公益金,并及时足额将彩票公益金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拖欠和截留。要进一步改进彩票公益金分配管理方式,对彩票公益金实行专项预算管理,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分配政策及有关管理制度分配彩票公益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同时,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将彩票公益金用于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防止被挤占和挪用,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br|~ (五)规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罚没收入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收取。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主要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所属事业单位收入,这部分收入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今后,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主管部门应当与事业单位财务实行彻底脱钩,逐步取消主管部门集中事业单位收入。作为过渡性措施,目前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应当统一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有关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统一安排。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 ~|br|~ 向捐赠货币收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以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不得将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转交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管理。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是指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br|~ 三、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分成管理政策 ~|br|~ 政府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所有权、事权以及相应的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中央与地方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凡涉及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应当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凡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未经国务院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各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成,也不得集中下级部门和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 ~|br|~ 四、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br|~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主管机关。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委托征收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既有利于及时足额征收、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则,确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式。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要继续扩大中央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完善中央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现中央财政、中央部门和代收银行间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联网,以及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联网,保证地方代收的中央政府非税收入或中央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中央财政。要加快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步伐,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地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 ~|br|~ 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br|~ 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统一印制、发放、核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收入票据、捐赠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确保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从制度上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监督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保证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要通过票据的验旧换新和票据年检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04]1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京外中央单位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监督核销工作。 ~|br|~ 六、强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br|~ (一)政府非税收入分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政府非税收入分步纳入预算管理。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3]470号)的规定,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分期分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具体实施步骤,确保这项工作扎实稳妥进行。三是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br|~ 按照国家规定审批权限新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按照本通知规定新取得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一律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四是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制度保证。~|br|~ (二)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要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范围和细化预算支出项目。要继续扩大实行收支脱钩管理的范围,实行收支脱钩的部门和单位,其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与其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再挂钩,统一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能需要核定的预算予以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按照预算及时核拨部门和单位的正常经费,确保部门和单位工作正常开展。要尽快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管理办法,确保“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稳步进行。要建立非税收入等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等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br|~ 七、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 ~|br|~ 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应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财综[2002]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财监[2004)15号文件规定,强化对中央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就地监缴和专项检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审计。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应编制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br|~ 八、加快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建设步伐 ~|br|~ 财政部将积极推动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行政法规的建设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制度建设。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在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指导下,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规制度,加快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br|~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努力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br|~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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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2009/06/15~|br|~ 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br|~ 根据《吉林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br|~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br|~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在我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初,根据新时期的形势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又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措施。几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防治腐败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有效的和明显的作用,但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违规违纪行为。少数不法供应商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甚至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也做为“公关”对象,危害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腐蚀了干部队伍。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有利于净化社会工作和生活环境;有利于保护和培养干部队伍;有利于树立政府权威和良好形象;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公平关系。因此,财政部门要从全党工作大局、反腐败工作全局和深化财政制度改革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认清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br|~ (一)总体目标~|br|~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吉林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有序的开展工作。通过开展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进一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制度健全的政府采购管理新局面。~|br|~ (二)指导原则~|br|~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将专项治理工作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br|~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大局出发,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常交易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规违纪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促进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br|~ ~|br|~ 二、组织机构~|br|~ 市财政局成立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王松。副组长:孙家学、崔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贾珍玲,副主任:胡敏峰。成员:陈延伟、宋德仁。~|br|~ ~|br|~ 三、专项治理的重点范围和任务~|br|~ 具体治理重点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既包括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也包括社会中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也要围绕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坚决堵塞容易产生商业贿赂行为的漏洞。为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市财政局从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直接组织市级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指示和实施方案;三是对本系统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四是依法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反法律法规的商业贿赂案件。~|br|~ 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在摸清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产生问题环节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深刻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政的意识;重点岗位重点调查,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br|~ ~|br|~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br|~ 为确保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并结合上述目标任务和治理范围,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巩固成果四个阶段,从2006年5月开始到年底初步完成治理工作。在组织形式上,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br|~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时间为5月份)。抓好思想发动工作,通过层层动员,使政府采购当事人充分认识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加参与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学习中央、省、市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深化对治理商业贿赂的认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br|~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时间自6月初至8月底)。市财政局将采用座谈会等形式对重点部门及重点岗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对照检查本系统及个人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切实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二是从本系统和个人具体工作上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三是对本系统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自查自纠,查找是否存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要认真查找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br|~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时间为9月至10月)。一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二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群众举报,全面梳理案件线索,依法查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制观念,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四是要针对查找出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br|~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时间为11月至12月)。对于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于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要认真总结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经验,既要总结成效,也要总结不足;既要总结经验,也要总结教训,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实实处。~|br|~ ~|br|~ 五、保障措施~|br|~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成立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br|~ 二是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市财政局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传真(举报电话:2049059,2049077;传真:2049096)。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渠道,定期不定期的通报有关处理情况。~|br|~ 三是完善商业贿赂惩处机制。财政部门要在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的同时,本着自查自纠从宽、抵制抗拒从严的原则查办违法违纪案件。~|br|~ 四是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现综合治理。财政部门应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两方面遏制商业性贿赂行为。~|br|~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一要加强督导。对自查自纠工作,要加以督导;对典型案例,要从严处理。二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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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查自纠安排意见2009/06/15~|br|~ 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 ~|br|~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查自纠安排意见~|br|~ 根据《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br|~ 一、总体目标~|br|~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吉林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的专项治理,使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理解商业贿赂行为存在的危害性,从而更加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方方面面的人员的努力,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让商业贿赂在政府采购领域无容身之地。~|br|~ 二、指导原则~|br|~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既要抓好局机关的自查~|br|~ 自纠工作,也要抓好所属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同时要认真查找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各部门既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又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纠正。~|br|~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br|~ (三)坚持指导监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市财政局负责全系统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部门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br|~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其他工作相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还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同时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正常工作的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br|~ 三、工作重点~|br|~ (一) 结合财政工作特点,以政府采购等重点部门、~|br|~ 重点岗位为主要环节开展自查自纠。~|br|~ (二)根据举报线索,通过查办案件促进自查自纠工作。~|br|~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br|~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br|~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及《吉林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学习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学习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王云坤、杜学芳、田学仁同志在省纪委七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通过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br|~ 2、召开全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br|~ (二)深入查找突出问题。~|br|~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br|~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br|~ (三)及时处理存在问题。~|br|~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在监管工作中查找出的不~|br|~ 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br|~ (四)建章建制,堵塞漏洞。~|br|~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br|~ 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认识,规范管理行为,做到严格自律。要督促检查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br|~ (五)检查验收。~|br|~ 通过检查验收,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推动治~|br|~ 理工作深入开展。~|br|~ 四、工作要求~|br|~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br|~ 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br|~ 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直接追究各部门领导的责任。~|br|~ (二)加强对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br|~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br|~ (三)加强组织协调工作。~|br|~ 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联系,理顺~|br|~ 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报告制度,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br|~ 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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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的通知2009/06/15~|br|~ ~|br|~ 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的通知~|br|~ 吉市财 [2008]77号~|br|~ 市直各委办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br|~ ~|br|~ 为进一步满足市直单位的采购需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在总结几年来开展定点采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财政厅吉财采购[2007]673号文件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吉林市市级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确定了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及展台、扫描仪、服务器共8类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供应商。决定从2008年3月27日开始执行协议供货管理体制,至2008年9月27日止,运行期限半年。市直单位采购上述各类品牌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限额标准设定为10万元(含10万元),协议供货期限内,不论一次采购或分次采购,均不得超过限额。具体操作程序见《吉林市市级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附后) ~|br|~ 请各预算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速转送至所属单位,以便遵照执行。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上述协议供货采购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应予以纠正,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市财政局将协调相关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协议供货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反馈情况。~|br|~ 吉林市市级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 ~|br|~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市直单位提供采购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同时,委托供应商书面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办)备案。查看中标品牌及供应商信息,也可电话与供应商联系,协议最终价格。然后按要求填写《吉林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表》,到市财政局主管业务处审批资金来源后,向政府采购办申报,政府采购办审核确认后,向采购人开具《吉林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核准书》(以下简称《核准书》,见附件)。 ~|br|~ 第一条 协议供货的范围:~|br|~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主要指年初确定的进入部门预算的所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预算执行中追加的各种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国有资产变卖收入、使用国有资产担保的贷款、自筹资金等)购买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及展台、扫描仪、服务器8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按本办法规定实行协议供货管理。~|br|~ 第二条 协议供货的内容:~|br|~ 本办法所称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分别与上述各类品牌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制造(销售)厂商(以下简称投标商)进行谈判,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提供商品(型号、具体配置)、优惠率、订货方式、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并以中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网上公告的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一种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br|~ 投标商在投标时必须区分产品类别及型号等,在最新媒体报价的基础上,分别合理报出优惠率,由供应商负责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内容。~|br|~ 投标商必须承诺:中标产品媒体报价如有调整,供应商必须按照最新媒体报价和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确定最高价格,并保证不降低配置标准。中标产品出现更新换代及停产的,在不降低产品质量和配置档次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替换产品,其优惠率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的优惠率。不论产品价格调整或替换,投标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媒体价格及产品更新换代情况发送到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为:~|br|~ 采购人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网上公示的供应商及其商品。可与供应商进行协议,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价格,但最终价格不能超过该商品最高限价。中标价格中已经包含了配套服务和有关配件的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另外付费。~|br|~ 第三条 协议供货的限额标准:~|br|~ 协议供货期内,市直单位采购上述各类品牌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限额标准设定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市直单位不论一次采购或分次采购,均不得超过规定限额。~|br|~ 第四条 协议供货的原则:~|br|~ 协议供货除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br|~ 1.便捷高效原则。~|br|~ 2.预先确定(供应商、商品型号、限定价格、服务承诺)原则。~|br|~ 3.保证质量、节约资金原则。~|br|~ 4.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利益原则。~|br|~ 第五条 供应商的确定:~|br|~ (一)供应商由投标商按照要求在投标时书面推荐(或通过招标确定),由政府采购办代采购人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采购,由专家评委集体评定,经政府采购办考核批准后公布,直接为市直单位提供采购服务。~|br|~ (二)协议供货合同由采购中心与投标商签订,具体供货协议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br|~ (三)如无违纪等问题,原则上确定的供应商协议供货期限内不能变更。~|br|~ 第六条 供应商的资质和职责:~|br|~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满足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供应商的职责是:~|br|~ (一)执行协议供货合同,负责协议供货相关商品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商品优惠价格及服务等方面的规定。~|br|~ (二)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及时、足量供货。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要认真研究、采纳,积极为采购单位提供商品信息服务。~|br|~ (三)保证协议供货时间,每日正常营业时间或一定的延长时间即为协议供货服务时间。~|br|~ (四)“核准书”是采购单位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和供应商受理采购业务、结算采购资金的凭证,要妥善保管、装订备查。~|br|~ (五)供应商要指定专人作为协议供货联络员,按采购单位统计各项数据,及时向政府采购办报送统计数据及工作情况。~|br|~ 第七条 协议供货采购的程序:~|br|~ (一)申请。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商品,首先要登录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为:~|br|~ (二)提货。采购人持《核准书》到供应商处采购商品。供应商依据《核准书》(供应商留存复印件),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以当日最新媒体报价和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出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以下价格空间与采购人协议价格,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服务。~|br|~ (三)验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商品在安装、调试合格后,供应商应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验收报告单》(以下简称《验收单》),采购人签字盖章,分别留存。~|br|~ (四)结算。~|br|~ 1.对已列入部门预算的资金和财政专项安排的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先供货后付款。资金结算时,供应商向政府采购办提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验收报告单》《核准书》(复印件)及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的发票。政府采购办审核后,由财政局支付给供应商。~|br|~ 2.单位自筹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供应商。~|br|~ (五)记帐。采购人在完成采购后,除正常帐务处理外,要将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核准书》(原件)作为原始凭证与发票、《吉林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款入帐通知单》一起装订入帐,以备有关部门检查。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后,到政府采购办审核盖章,交给采购人。未加盖政府采购办公章的发票,采购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报销。~|br|~ 第八条 协议供货的监督:~|br|~ (一)在协议供货执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br|~ (二)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办法及合同约定,直接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其协议供货中标资格,直至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br|~ 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br|~ 2. 产品质量、配置或提供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的;~|br|~ 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投标承诺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br|~ 4.没有在投标承诺的供货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br|~ 5.没有按照承诺的供货价格或折扣签订采购合同并供货的;~|br|~ 6. 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的;~|br|~ 7. 借调换机型、配置之名乱加价的;~|br|~ 8. 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人正常采购活动的;~|br|~ 9. 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br|~ (三)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参加协议供货采购,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以下处理:督促纠正;通报批评;交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br|~ 1. 擅自向协议供货供应商范围外的供应商采购或采购协议供货中标范围以外产品的;~|br|~ 2.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br|~ 3. 无故拖欠货款的;~|br|~ 4. 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br|~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br|~ (四)采购中心代采购人与投标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负责合同的日常履约工作,并及时将违约情 况向政府采购办反馈以便查处。~|br|~ (五)采购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或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办投诉,政府采购办在接到投诉后要组织进行调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br|~ 第九条 本办法中协议供货范围、内容及限额标准等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如有变化在发文时予以公布。~|br|~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br|~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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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工商分局机关转变作风靠前指导贴近服务2009/06/12昌邑工商分局机关转变作风靠前指导贴近服务~|br|~ 近日,市场科利用三天时间对解放路、天津街、江湾路、站前、松江、虹园和东方工商所等城区工商所的市场巡查制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就新版巡查记录如何使用等情况作了进一步明确;对巡查员提出的问题作了一一解答。~|br|~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提升广大巡查员的监管能力、监管水平,使其与监管要求和监管方式相适应,按照分局领导关于服务基层的指示精神,市场科及时组织力量,并开展了这次“辛苦在机关,满意在基层”活动。努力做到靠前指导、贴近服务。~|br|~ 市场科征求了工商所意见,由基层所根据本所工作情况和需要来安排现场指导的时间和内容,市场科向基层所承诺保证随叫随到;二是市场科提前收集征询现场指导内容,并根据不同情况和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认真准备,做到有备而来;三是为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场科根据巡查监管工作要求,为基层所主动制做了《市场巡查记录示范文本》,从多角度,深入细致的示范了《巡查记录》的填写及使用,该文本明确了“巡查记录装订顺序”、“巡查记录填写规范”、“对企业巡查(检查)记录频率”、“对个体工商户巡查(检查)记录频率”和“预警文书的使用”共五项要求,涉及歌厅、网吧、台球厅、大药房、洗衣店、饭店等八个行业。长达十四页的《示范文本》充分满足了广大巡查员的工作需求,同时市场科还对该文本进行了逐条讲解,并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此举受到了基层所的一致好评,都说:指导到一线,服务面对面,这样好!(市场科 关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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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政府召开第三届吉林市雪花啤酒节筹备工作调度会2009/06/12~|br|~ 吉林市政府召开第三届吉林市雪花啤酒节筹备工作调度会~|br|~ ~|br|~ 6月10日上午,吉林市政府召开第三届吉林市雪花啤酒节筹备工作调度会。吉林市副市长王志厚及雪花啤酒节组委会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br|~ 第三届吉林市雪花啤酒节将于6月18日在世纪广场开幕,目前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啤酒大棚全部摊位已经完成招商工作,其中百分四十以上的摊位是我市知名的餐饮品牌店。啤酒节期间的文体活动也正在紧张筹备,今年文体活动特点是规模大、形式新、档次高,期间将举办各类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670余场次,吉林市歌舞团、辽宁芭蕾舞团等知名演出团体也将在本啤酒节上有精彩表演。在安全保卫方面,啤酒节组委会围绕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秩序管理、消防安全、水上救护等具体任务成立了11工作组,逐一落实治安、特警、交通、消防等部门工作责任,努力打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治安环境。~|br|~ 王志厚在会上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第三届雪花啤酒节的各项工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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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分局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09/06/11船营分局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br|~ 船营工商分局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局合同科配合市场科,对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的90#、93#、97#汽油进行检测,共检查18个加油站,通过快速检测,对3个加油站的 4 个疑似不合格样品抽样后,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经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4 个疑似不合格样品结论为: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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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工商分局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2009/06/10昌邑工商分局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br|~ ?~|br|~ 昌邑区土城子乡四社的村民 2、3月份育种期间在吉林市昌邑区某农资商店购买了文育302(桶装,内附农药)稻种,经过45天培育后,出现出苗不齐、毁苗、不出苗等现象。焦急的农民来到工商所反映此事。闻知此事,局领导十分重视,马上指派公平交易科、消保科指导并协助工商所处理此事,并作出明确指示,想尽一切办法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br|~ 分局一方面与土城子乡政府了解核实农民居住地及反映属实情况;另一方面农资商店进行现场检查。~|br|~ 经查,该农资商店证照齐全,进销货台账健全,商品有备案。说出的稻种是正规厂家生产,进货销货发票齐全。据负责人介绍,该文育302稻种是从桦皮厂一农资总经销处购进的,共进了158桶,已全部售出。~|br|~ 为进一步核实查明情况,尽早将农民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分局工作人员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逐户对受损农民进行了现场种苗受损情况核查,核查一家,登记一家,并与农户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详细询问了育苗的全过程。对于使用同样品种长势好的农户也进行了走访。同时与农科院专家联系,据专家分析,造成种子不出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春季低温多雨,种子本身并无问题,同样的品种,之所以有的长苗好,是因为其他购买者由于合理播种、合理施肥,至今稻苗长势良好,有的不出苗,是因为对种子内附的农药使用不当造成的。经销商在卖出种子以后,没有对购此种子的二十余户农民如何播种、施肥进行告知和指导造成的。~|br|~ 在了解事情的全过程后,考虑到目前正值春播季节,如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农民今年一年的收成将会化为泡影,因此决定及时调解。经过分局耐心的调解,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对这20余户农民全部进行了赔偿,并与农民签订书面协议,针对赔偿事宜达成共识:1、每一桶文育302种子由经销商赔偿农民150元现金,2、每一桶文育302种子赔偿返青肥5袋(每袋2、5公斤);3、赔偿后农民出现任何种植问题,由农民自行解决,经销商不负任何责任。二十余名农民与经销商全部签订了书面协议。虽然进行了赔偿,但种苗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帮助农民采取补救措施,挽回因播种迟造成的经济损失才是根本,为此分局积极与当地几家农村合作社联系,是否有剩余稻种,经过多方联系,现这20余户已如期种上了稻种,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直接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4万余元。(双吉工商所? 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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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工商局助企发展实行“两员”制2009/06/09永吉县工商局助企发展实行“两员”制 ~|br|~ 一是实行企业联络员制,建立“百名工商干部联系帮扶百家企业”工程,达到每个企业都有一名工商干部一对一的进行联系帮扶,企业通过联络员向工商部门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工商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联络员通过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提供国家政策方面的指导,以及经营方面的最新信息,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br|~ 二是实行企业登记代办员制,在县商务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政府确定1-2人为企业登记代办员,工商部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的方式,使代办员熟悉国家产业指导政策,掌握企业登记注册方面的业务知识,提高其对指导新办企业登记注册,引导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及效率。~|br|~ 截止目前,县局有101名工商干部和辖区内的企业建立了帮扶联系,成为企业编外的联络员;有16名县级局和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被县工商局确定为企业登记代办员,成为协助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工作方面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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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工商局推行涉企窗口双休日值班制度2009/06/08吉林市工商局推行涉企窗口双休日值班制度~|br|~ ???? ~|br|~ 为优化服务企业的良好环境,吉林市工商局近日决定,涉企部门窗口一律实行双休日值班制度,为急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提供服务。为保障“涉企窗口双休日值班制度”的有效落实,吉林市工商局还推出了7项配套服务措施。~|br|~ 一是实行主动服务。凡是涉及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业项目、企业登记注册及有关年检事项,各窗口部门一律实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主动与企业联系,开展指导、咨询服务;按照方便企业的原则,主动深入企业,利用节假日为企业提供集中年检等服务。~|br|~ 二是实行预约服务。在法定工作日正常履行行政审批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有特殊需要,可提出预约服务的要求。~|br|~ 三是实行延时服务。应当当场或者当天办结的事项,因工作时间已到或者申请人来得较晚而不能办结的,所有窗口必须提供延时服务,直到办结为止。~|br|~ 四是实行网上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吉林市工商局政务公开网站,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网上表格下载,咨询所有行政审批受理、办理的程序、条件及申报材料,查询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等。~|br|~ 五是兑现承诺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承诺限时办理,能即办的即办,不能即办的严格按照承诺时限提前办结;对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br|~ 六是强化首问、首办责任制。所有窗口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