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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16]永吉县新申请列入2021年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

  •   按照项目库建设要求,新申请列入2021年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经2021年11月16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5日)。如对项目有异

  • [2021/11/16]关于2020—2021年第二批整县产业项目收益结

  •   2020—2021年第二批整县产业项目收益结余资金拟分配情况,经2021年11月16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整县扶贫产业项目2020-2021年度第二批收益26.16万元用于我县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开发

  • [2021/11/10]永吉县2022-2023年度养殖业(猪)保险承保机
  • 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 
      2.2020年11月前已获得吉林银保监局核准的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且在我省具备政策性农业保险从业经验的保险机构; 
      3.

  • [2021/10/27]永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
  • 县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永吉县财政局党政

  • [2021/10/23]永吉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355万元,投入永吉县20个省级脱贫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吉县乡村振兴

  • [2021/10/23]关于终止双河镇黑石村食用菌经营扶贫项目的
  • 议研究决定,终止双河镇黑石村食用菌经营扶贫项目,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吉县乡村振

  • [2021/10/23]关于终止口前镇隆源养殖场扶贫项目的公示
  • 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终止口前镇隆源养殖场扶贫项目,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吉县乡村振

  • [2021/10/23]关于口前镇退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公示
  •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退还资金,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吉县乡村振

  • [2021/10/23]永吉县新申请列入2021年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
  • 目,经2021年10月21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吉县乡村振

  • [2021/10/21]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吉县2021年秋季“雨露

  •   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1〕11号)、吉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市乡振〔2021〕7号)文件精神以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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